遊戲規章

遊戲規章

  • 遊戲罰則與懲處說明
  • 違規項目與處置方式
  • 復原規定與說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
得可不經玩家同意即提供玩家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
(包括物品流向、上線IP、上線時間等等)配合調查,管理者有權不經玩家同意『暫時停止相關帳號遊戲所有功能』,
全力配合前述單位來函之要求。

第一條:禁止使用外掛程式或利用系統漏洞之行為
(1)使用非本遊戲管理者提供之任何程式進行遊戲(如:自動練功程式、加速器、按鍵精靈、巨集…等)。
※一經遭使用外掛相關罰則鎖定的玩家,將不接受鍵盤故障、不會打字、小朋友代玩、眾親屬代玩、玩家看不懂中文、網路延遲、不清楚規章…,等任何理由進行申訴。
(2)惡意透過遊戲系統的漏洞(BUG)、使用外掛程式或是擅自修改遊戲程式來取得遊戲中不當遊戲戰績、道具、變身效果,有損害遊戲的公平性者。
(3)不當接收其他玩家利用系統異常(BUG)或外掛程式圖利之物品和錢幣。
(4)任何駭客行為,(涉及)利用各種方式入侵攻擊或修改遊戲伺服器、遊戲角色人物及遊戲官方網站(包含資料封包修改、客戶端修改等)。

第二條:禁止以下不當言論及行為
(1)公開頻道洗頻:透過頻道包括但不限於以英文數字或符號等字元進行文字重複之發送,且有頻率的多次發言,妨礙多數玩家聊天及使用訊息的行為。
※依累積次數及輕重程度,可能施以帳號使用限制處分。
(2)使用不雅名稱或字元:使用不當名稱、字元創設角色、血盟或於頻道發佈。
※使用不雅名稱或字元創設角色,管理員將強制變更名稱。
※其他不符合本遊戲管理者之角色名稱將由官方客服人員認定及裁決。
※使用不雅用詞,指使用下列各項用詞的行為。
a.角色、血盟名稱不可含有詐稱正式營運者、遊戲管理人員、官方客服人員意圖之內容。
b.刻意傷害他人或引起性羞恥感的用詞,包含辱罵、毀謗、威脅、不雅、淫穢、低俗語、廣告、諧音、解剖學名詞及煽情內容的用詞。
c.歧視人種、性別的用詞。
d.被判斷意圖針對人物、集團、團體、地區、宗教等進行批判、侮辱、妨害名譽的用詞
e.違反其他法令或社會常規的用詞。
f.冒用本遊戲管理者相關人士及營運者的用詞(如:GM…),在遊戲中散播謠言、詐騙、誹謗、恐嚇、勒索等行為。
g.惡意散佈未經證實謠言或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的不實言論。
h.試圖、承認、透漏帳號代玩或以現金交易帳號、遊戲物品等意圖的用詞。
i.宣傳、散播、教導、販售任何外掛程式等相關資訊。
j.散佈以營利為目的的一切商業廣告或仲介行為。
k.傷及第三人權益與隱私之行為。
(3)濫用官方客服服務,妨礙其他玩家的正常遊戲或本遊戲管理者的正常遊戲營運行為。
(4)惡意辱罵、毀謗、威脅…本遊戲管理者、官方客服、線上GM。

第三條:涉及私下進行現金交易帳號、遊戲貨幣或虛擬物品之行為
(1)意圖現金交易:為保障遊戲秩序與玩家權利,請玩家勿於遊戲平台內、官方討論專區、買賣專區暗示或表明現金販賣遊戲帳號、虛擬物品,經線上GM發現或其他玩家拍照舉發。
※張貼含有現金買賣遊戲帳號、虛擬物品網址、聯絡方式、買賣金額、買賣任何形式,均視為以下行為:
a.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帳號]的行為。
b.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物品]的行為。
c.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虛擬遊戲幣、點數]的行為。
d.宣傳對[現金交易]所列各項行為或[帳號交易]行為進行仲介的網站。
※若發現以上相關行為,將進行相關帳號永久停權懲處處分。
※官方提供[認證交易平台]帳號或虛擬物品進行交易。
(2)嚴禁現金交易虛擬遊戲幣、點數,若經查證屬實,違者將依情節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第四條:其他相關管理條文
(1)禁止利用遊戲內系統異常狀況進行遊戲或意圖藉由系統異常狀況進行圖利(含散播消息)。
(2)玩家在遊戲內發現錯誤程式(BUG)或其他問題時,需迅速的聯繫官方客服告知,不可私自惡用或公開、私下的傳遞散播消息。
(3)禁止使用詐騙、盜用等非法手段取得玩家物品(例如帳號、會員資料、虛擬道具、遊戲幣)。
(4)利用付費機制異常進行圖利等相關行為。
(5)遊戲內所有帳號角色、道具物品等電磁紀錄皆屬本遊戲管理者所有;若因遊戲平衡性或伺服器穩定性為考量,在遊戲企劃及營運上有必要時,您同意本遊戲管理者限制、變更帳號角色及道具等資料。
(6)當違反遊戲管理規章而遭到懲處時,可於三日內向官方客服申訴,超過時間視為同意懲處處理,官方客服將不再回覆處理此類問題,亦不保留相關記錄。
(7)個人資料需確實登記,帳號若登錄不實資料,本遊戲管理者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所引發的後續問題皆需由玩家本人自行負責。
(8)帳號需由帳號擁有者本人自行管理,若因個人疏忽或蓄意所引起的帳號損失或問題,本遊戲管理者無法提供協助,其責任也必需由個人承擔。
(9)遊戲中所有玩家角色動作,皆屬於遊戲行為,若彼此之間有任何糾紛發生,基於遊戲營運之中立立場,本遊戲管理者將不過份干涉,但若情節嚴重者、影響遊戲正常進行者,GM將保有最後裁仲權,並視情形決定是否介入處理。
(10)線上GM進行詢問或請求玩家配合查緝事項時,玩家應隨時回應;惟此程序非之必要手續,線上GM得視情況進行。若玩家無任何回應或未配合GM指示,將視同違反線上GM欲查緝之事項,依查緝事項之懲處進行處置,玩家不得以離線、對話視窗關閉或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等理由規避,請各位玩家注意!
(11)當遊戲中部份NPC或遊戲地區發生異常,造成玩家無法正常進行遊戲或影響平衡性設定時,線上GM可禁止玩家進入該區域或對異常之NPC進行各項變更措施設定。
(12)玩家若觸犯台灣或國際相關法律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將配合司法案件協助調查。
(13)其他違反遊戲管理規章(含玩家遊戲行為異常)。
(14)玩家於遊戲中之行為涉及司法案件時,本遊戲管理者將限制遊戲帳號的使用,有關電磁紀錄之任何變動,均由本遊戲管理者作最後決定。
(15)玩家若於遊戲中因涉及刑事偵查而需查詢遊戲歷程或申請遊戲歷程,必需於一個月內提出。若超過此時限,本遊戲管理者將不予以受理。
(16)玩家不可使用BUG或濫用任何遊戲設定程式系統圖利,依遊戲進行而新創之類似濫用或圖利影響遊戲公平進行之行為;或為玩家本人的疏忽,包括但不限於未熟知遊戲管理規章以及線上GM在遊戲內或官網中已公告的事項之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失或遭懲處等,如有以上情事,線上GM將無法給予協助,並且玩家須自行負擔責任。
(17)當玩家申訴內容與歷程查詢內容不符,本遊戲管理者裁決將以遊戲歷程紀錄為準。
(18)玩家遊戲行為、贊助等有任何異常之情形,或於遊戲中有不當接收玩家惡用遊戲內系統、BUG圖利與異常之物品,帳號將暫時鎖定,請玩家主動透過官方客服反應問題。
(19)玩家不可將遊戲的物品或是帳號試圖進行現金、有價物品、帳號之間的交易;若發現玩家創造有價物品交易、帳號代玩、網址、商業廣告行為、電話號碼、特定地名、相關聯絡方式之角色ID、血盟名稱或個人商店說明,或是在遊戲內有任何上述相關內容,即使玩家並無明顯意圖, 線上GM仍會無預警將進行懲處並針對違反此條文之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20)玩家不得於遊戲中進行或宣傳、發表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社會公序良俗之行為,若經查獲,線上GM得逕予以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21)玩家應隨時回應線上GM的詢問以及配合因測試需要的要求。並聽從線上GM懲處的行為,不可對線上GM進行恐嚇或是謾罵的行為。
(22)玩家不可以任何方式持續擋路或惡意影響他人並拒絕遵守線上GM勸告,造成其他玩家無法正常進行遊戲或影響平衡性設定。
(23)玩家不可利用怪物人工智慧設定不當等問題來免除怪物攻擊或進行攻擊怪物的行為。
(24)不可有任何自動練功之行為,包括以軟、硬體輔助(例如:滑鼠、鍵盤、軟硬體加速器等)進行遊戲,均為外掛程式,線上GM將以各種方式進行取締,並限制該遊戲角色部分遊戲功能,如無法進入特定區域、參加特定活動及領取相關獎勵等)。
(25)遊戲罰則與懲處請玩家遵守以上規定,若因違規而受到處分,導致遊戲點數、帳號等損失,由玩家自行負責。若玩家違反上述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得視情節輕重永久或暫時中止玩家之全部或部分遊戲服務,並不退還相關費用。
(26)當玩家申訴內容與歷程查詢內容不符,管理員裁決將以遊戲歷程紀錄為準。
(27)即使是上述制裁細則中未標明的事項,對於違反使用條款及相關法令的行為,仍可依其輕重施以制裁處分,依累積次數及輕重程度,可能加重處分。
(28)GM將有權可視情節輕重調整制裁處分,情節重大者或多次累犯者將與該使用者帳號終止契約,如遇相關問題,官方保留最後制裁權。

第五條:定期刪除帳號規定
為改善服務品質及避免玩家虛設帳號,創建不必要角色,佔據服務硬體空間,本遊戲管理者有權刪除符合以下條件的帳號(以下稱「長期未登入帳號」)內的角色資料:
a.每週一刪除距離最後遊戲登入日超過30日以上之角色。
b.遭受30日以上的遊戲使用限制制裁時。
c.長期未登入帳號規定遭刪除的角色不可復原。
d.每日伺服器重啟刪除1級之角色。
e.每週一刪除未滿60級之角色。

第六條:GM執勤之義務與權利
01. 受理作弊檢舉與帳號停權申訴服務,並於七日內回覆玩家。
02. GM謹遵守中立和公正原則,依遊戲管理規章與玩家合約執行遊戲環境維護工作,當將違規警告通知送達玩家後,為降低對遊戲環境的危害,有權將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之玩家帳號立即停權。
03. 不定期針對遊戲、排行榜與玩家遊戲資產之數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遊戲歷程有作弊嫌疑或相關遊戲資產數量不正常增加之情事,將依遊戲管理規章進行處分。
04. 所有參與或協助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之玩家帳號,均以相同條例處置。
05. 玩家帳號因參與競賽、贈獎活動而違規之行為,經查證屬實後,將同步取消其獲獎權利。

復原規定
(1)可歸責於本遊戲管理者或因遊戲服務的技術性錯誤造成的遊戲使用資料(在使用遊戲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物品、遊戲財物、經驗值、成就、等級等資料)損失或變更,若透過目前的資訊通訊服務技術,可確認遊戲內記錄,可在不影響遊戲平衡性的前提下復原。
(2)如因遊戲服務的技術性錯誤而無法進行任務時,若屬於透過目前的資訊通訊服務技術,可確認遊戲內記錄的範圍內,本遊戲管理者會盡可能協助以利正常進行任務。若有需要,可復原任務物品或變更角色資料。
(3)想要復原上述第1項或第2項的玩家,必須在包含遊戲使用資料損失或變更當日的3日內,透過官方客服申請復原。
(4)上述第3項的復原申請須由發生遊戲使用資料損失或變更的帳號本人親自提出,不允許由第3方代理提出。
(5)本遊戲管理者因營運技術上需要,可透過修正檔或更新,修正、變更、刪除遊戲服務內容,在此情形下本遊戲管理者將不對其另行損害賠償。
(6)下列各項的遊戲使用資料發生損失或變更等情形時,不得要求復原或損害賠償。
a.因玩家自身的過失或不熟悉遊戲系統、公告事項、遊戲管理規章等而造成的損害。
b.物品溶解、強化、合成、商店販賣等,出於遊戲刻意設計本即會造成的損害。
c.以物品交易及帳號交易、分享等未經本遊戲管理者所認可的方式使用遊戲服務所造成的一切損害。
d.裝置變更或重置造成的損害。
e.血盟解散造成的血盟倉庫道具消失。
f.於交易所登錄/販賣/購買物品時,未仔細確認物品名稱、價格、數量等交易資訊而造成的損害。
g.遊戲內詐欺等,無本遊戲管理者介入的情形下,因玩家之間的問題造成的損害。
h.因玩家疏於管理帳號而遭帳號盜用等損害。
(7)復原細則:依下列的復原細則,復原在遊戲進行中因玩家的過失或系統錯誤所造成的損失。針對細則中未標明的事項,依復原一般原則決定是否復原及復原範圍。

※ 因玩家故意造成的損失、違反系統設定或可能為遊戲內惡意使用所造成的項目,復原可能受限。
※ 各項目的復原,以儲存的數據資料為基準來處理,未有紀錄的損失不可復原。
※ 若損失發生日起超過3日將無法復原。

玩家違反『遊戲管理規章』帳號遭停權與定期刪除帳號規定:
本遊戲管理者有「制定、變更、刪除」遊戲管理規章的權限,遊戲規章的內容可能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會有所修正。若未有反對之表示或繼續使用服務者,視為已接受變更後之內容,故敬請遵守遊戲懲處規定。玩家請遵守『遊戲管理規章』,若違反以上所列,本遊戲管理者得依所示之方式進行處理。凡暫時停權者,停權開始日起七日內,玩家若有異議需主動聯繫官方客服,經官方客服查明違反遊戲規章屬實或七日內未與官方客服聯繫,得逕行認定玩家違反規章屬實,本遊戲管理者將以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依相關規定處理,玩家不得異議,經依懲處規定處理所生之效果,一切帳號/角色/道具/遊戲幣/點數使用時限等損失,本遊戲管理者將不負任何賠償及退還相關費用或法律責任,由玩家自行負擔。

  • 遊戲罰則與懲處說明
  • 違規項目與處置方式
  • 復原規定與說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
得可不經玩家同意即提供玩家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
(包括物品流向、上線IP、上線時間等等)配合調查,管理者有權不經玩家同意『暫時停止相關帳號遊戲所有功能』,
全力配合前述單位來函之要求。

第一條:禁止使用外掛程式或利用系統漏洞之行為
(1)使用非本遊戲管理者提供之任何程式進行遊戲(如:自動練功程式、加速器、按鍵精靈、巨集…等)。
※一經遭使用外掛相關罰則鎖定的玩家,將不接受鍵盤故障、不會打字、小朋友代玩、眾親屬代玩、玩家看不懂中文、網路延遲、不清楚規章…,等任何理由進行申訴。
(2)惡意透過遊戲系統的漏洞(BUG)、使用外掛程式或是擅自修改遊戲程式來取得遊戲中不當遊戲戰績、道具、變身效果,有損害遊戲的公平性者。
(3)不當接收其他玩家利用系統異常(BUG)或外掛程式圖利之物品和錢幣。
(4)任何駭客行為,(涉及)利用各種方式入侵攻擊或修改遊戲伺服器、遊戲角色人物及遊戲官方網站(包含資料封包修改、客戶端修改等)。

第二條:禁止以下不當言論及行為
(1)公開頻道洗頻:透過頻道包括但不限於以英文數字或符號等字元進行文字重複之發送,且有頻率的多次發言,妨礙多數玩家聊天及使用訊息的行為。
※依累積次數及輕重程度,可能施以帳號使用限制處分。
(2)使用不雅名稱或字元:使用不當名稱、字元創設角色、血盟或於頻道發佈。
※使用不雅名稱或字元創設角色,管理員將強制變更名稱。
※其他不符合本遊戲管理者之角色名稱將由官方客服人員認定及裁決。
※使用不雅用詞,指使用下列各項用詞的行為。
a.角色、血盟名稱不可含有詐稱正式營運者、遊戲管理人員、官方客服人員意圖之內容。
b.刻意傷害他人或引起性羞恥感的用詞,包含辱罵、毀謗、威脅、不雅、淫穢、低俗語、廣告、諧音、解剖學名詞及煽情內容的用詞。
c.歧視人種、性別的用詞。
d.被判斷意圖針對人物、集團、團體、地區、宗教等進行批判、侮辱、妨害名譽的用詞
e.違反其他法令或社會常規的用詞。
f.冒用本遊戲管理者相關人士及營運者的用詞(如:GM…),在遊戲中散播謠言、詐騙、誹謗、恐嚇、勒索等行為。
g.惡意散佈未經證實謠言或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的不實言論。
h.試圖、承認、透漏帳號代玩或以現金交易帳號、遊戲物品等意圖的用詞。
i.宣傳、散播、教導、販售任何外掛程式等相關資訊。
j.散佈以營利為目的的一切商業廣告或仲介行為。
k.傷及第三人權益與隱私之行為。
(3)濫用官方客服服務,妨礙其他玩家的正常遊戲或本遊戲管理者的正常遊戲營運行為。
(4)惡意辱罵、毀謗、威脅…本遊戲管理者、官方客服、線上GM。

第三條:涉及私下進行現金交易帳號、遊戲貨幣或虛擬物品之行為
(1)意圖現金交易:為保障遊戲秩序與玩家權利,請玩家勿於遊戲平台內、官方討論專區、買賣專區暗示或表明現金販賣遊戲帳號、虛擬物品,經線上GM發現或其他玩家拍照舉發。
※張貼含有現金買賣遊戲帳號、虛擬物品網址、聯絡方式、買賣金額、買賣任何形式,均視為以下行為:
a.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帳號]的行為。
b.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物品]的行為。
c.意圖進行或宣傳[現金交易虛擬遊戲幣、點數]的行為。
d.宣傳對[現金交易]所列各項行為或[帳號交易]行為進行仲介的網站。
※若發現以上相關行為,將進行相關帳號永久停權懲處處分。
※官方提供[認證交易平台]帳號或虛擬物品進行交易。
(2)嚴禁現金交易虛擬遊戲幣、點數,若經查證屬實,違者將依情節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第四條:其他相關管理條文
(1)禁止利用遊戲內系統異常狀況進行遊戲或意圖藉由系統異常狀況進行圖利(含散播消息)。
(2)玩家在遊戲內發現錯誤程式(BUG)或其他問題時,需迅速的聯繫官方客服告知,不可私自惡用或公開、私下的傳遞散播消息。
(3)禁止使用詐騙、盜用等非法手段取得玩家物品(例如帳號、會員資料、虛擬道具、遊戲幣)。
(4)利用付費機制異常進行圖利等相關行為。
(5)遊戲內所有帳號角色、道具物品等電磁紀錄皆屬本遊戲管理者所有;若因遊戲平衡性或伺服器穩定性為考量,在遊戲企劃及營運上有必要時,您同意本遊戲管理者限制、變更帳號角色及道具等資料。
(6)當違反遊戲管理規章而遭到懲處時,可於三日內向官方客服申訴,超過時間視為同意懲處處理,官方客服將不再回覆處理此類問題,亦不保留相關記錄。
(7)個人資料需確實登記,帳號若登錄不實資料,本遊戲管理者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所引發的後續問題皆需由玩家本人自行負責。
(8)帳號需由帳號擁有者本人自行管理,若因個人疏忽或蓄意所引起的帳號損失或問題,本遊戲管理者無法提供協助,其責任也必需由個人承擔。
(9)遊戲中所有玩家角色動作,皆屬於遊戲行為,若彼此之間有任何糾紛發生,基於遊戲營運之中立立場,本遊戲管理者將不過份干涉,但若情節嚴重者、影響遊戲正常進行者,GM將保有最後裁仲權,並視情形決定是否介入處理。
(10)線上GM進行詢問或請求玩家配合查緝事項時,玩家應隨時回應;惟此程序非之必要手續,線上GM得視情況進行。若玩家無任何回應或未配合GM指示,將視同違反線上GM欲查緝之事項,依查緝事項之懲處進行處置,玩家不得以離線、對話視窗關閉或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等理由規避,請各位玩家注意!
(11)當遊戲中部份NPC或遊戲地區發生異常,造成玩家無法正常進行遊戲或影響平衡性設定時,線上GM可禁止玩家進入該區域或對異常之NPC進行各項變更措施設定。
(12)玩家若觸犯台灣或國際相關法律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將配合司法案件協助調查。
(13)其他違反遊戲管理規章(含玩家遊戲行為異常)。
(14)玩家於遊戲中之行為涉及司法案件時,本遊戲管理者將限制遊戲帳號的使用,有關電磁紀錄之任何變動,均由本遊戲管理者作最後決定。
(15)玩家若於遊戲中因涉及刑事偵查而需查詢遊戲歷程或申請遊戲歷程,必需於一個月內提出。若超過此時限,本遊戲管理者將不予以受理。
(16)玩家不可使用BUG或濫用任何遊戲設定程式系統圖利,依遊戲進行而新創之類似濫用或圖利影響遊戲公平進行之行為;或為玩家本人的疏忽,包括但不限於未熟知遊戲管理規章以及線上GM在遊戲內或官網中已公告的事項之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失或遭懲處等,如有以上情事,線上GM將無法給予協助,並且玩家須自行負擔責任。
(17)當玩家申訴內容與歷程查詢內容不符,本遊戲管理者裁決將以遊戲歷程紀錄為準。
(18)玩家遊戲行為、贊助等有任何異常之情形,或於遊戲中有不當接收玩家惡用遊戲內系統、BUG圖利與異常之物品,帳號將暫時鎖定,請玩家主動透過官方客服反應問題。
(19)玩家不可將遊戲的物品或是帳號試圖進行現金、有價物品、帳號之間的交易;若發現玩家創造有價物品交易、帳號代玩、網址、商業廣告行為、電話號碼、特定地名、相關聯絡方式之角色ID、血盟名稱或個人商店說明,或是在遊戲內有任何上述相關內容,即使玩家並無明顯意圖, 線上GM仍會無預警將進行懲處並針對違反此條文之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20)玩家不得於遊戲中進行或宣傳、發表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社會公序良俗之行為,若經查獲,線上GM得逕予以進行相關帳號懲處處分。
(21)玩家應隨時回應線上GM的詢問以及配合因測試需要的要求。並聽從線上GM懲處的行為,不可對線上GM進行恐嚇或是謾罵的行為。
(22)玩家不可以任何方式持續擋路或惡意影響他人並拒絕遵守線上GM勸告,造成其他玩家無法正常進行遊戲或影響平衡性設定。
(23)玩家不可利用怪物人工智慧設定不當等問題來免除怪物攻擊或進行攻擊怪物的行為。
(24)不可有任何自動練功之行為,包括以軟、硬體輔助(例如:滑鼠、鍵盤、軟硬體加速器等)進行遊戲,均為外掛程式,線上GM將以各種方式進行取締,並限制該遊戲角色部分遊戲功能,如無法進入特定區域、參加特定活動及領取相關獎勵等)。
(25)遊戲罰則與懲處請玩家遵守以上規定,若因違規而受到處分,導致遊戲點數、帳號等損失,由玩家自行負責。若玩家違反上述規定,本遊戲管理者得視情節輕重永久或暫時中止玩家之全部或部分遊戲服務,並不退還相關費用。
(26)當玩家申訴內容與歷程查詢內容不符,管理員裁決將以遊戲歷程紀錄為準。
(27)即使是上述制裁細則中未標明的事項,對於違反使用條款及相關法令的行為,仍可依其輕重施以制裁處分,依累積次數及輕重程度,可能加重處分。
(28)GM將有權可視情節輕重調整制裁處分,情節重大者或多次累犯者將與該使用者帳號終止契約,如遇相關問題,官方保留最後制裁權。

第五條:定期刪除帳號規定
為改善服務品質及避免玩家虛設帳號,創建不必要角色,佔據服務硬體空間,本遊戲管理者有權刪除符合以下條件的帳號(以下稱「長期未登入帳號」)內的角色資料:
a.每週一刪除距離最後遊戲登入日超過30日以上之角色。
b.遭受30日以上的遊戲使用限制制裁時。
c.長期未登入帳號規定遭刪除的角色不可復原。
d.每日伺服器重啟刪除1級之角色。
e.每週一刪除未滿60級之角色。

第六條:GM執勤之義務與權利
01. 受理作弊檢舉與帳號停權申訴服務,並於七日內回覆玩家。
02. GM謹遵守中立和公正原則,依遊戲管理規章與玩家合約執行遊戲環境維護工作,當將違規警告通知送達玩家後,為降低對遊戲環境的危害,有權將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之玩家帳號立即停權。
03. 不定期針對遊戲、排行榜與玩家遊戲資產之數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遊戲歷程有作弊嫌疑或相關遊戲資產數量不正常增加之情事,將依遊戲管理規章進行處分。
04. 所有參與或協助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之玩家帳號,均以相同條例處置。
05. 玩家帳號因參與競賽、贈獎活動而違規之行為,經查證屬實後,將同步取消其獲獎權利。

復原規定
(1)可歸責於本遊戲管理者或因遊戲服務的技術性錯誤造成的遊戲使用資料(在使用遊戲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物品、遊戲財物、經驗值、成就、等級等資料)損失或變更,若透過目前的資訊通訊服務技術,可確認遊戲內記錄,可在不影響遊戲平衡性的前提下復原。
(2)如因遊戲服務的技術性錯誤而無法進行任務時,若屬於透過目前的資訊通訊服務技術,可確認遊戲內記錄的範圍內,本遊戲管理者會盡可能協助以利正常進行任務。若有需要,可復原任務物品或變更角色資料。
(3)想要復原上述第1項或第2項的玩家,必須在包含遊戲使用資料損失或變更當日的3日內,透過官方客服申請復原。
(4)上述第3項的復原申請須由發生遊戲使用資料損失或變更的帳號本人親自提出,不允許由第3方代理提出。
(5)本遊戲管理者因營運技術上需要,可透過修正檔或更新,修正、變更、刪除遊戲服務內容,在此情形下本遊戲管理者將不對其另行損害賠償。
(6)下列各項的遊戲使用資料發生損失或變更等情形時,不得要求復原或損害賠償。
a.因玩家自身的過失或不熟悉遊戲系統、公告事項、遊戲管理規章等而造成的損害。
b.物品溶解、強化、合成、商店販賣等,出於遊戲刻意設計本即會造成的損害。
c.以物品交易及帳號交易、分享等未經本遊戲管理者所認可的方式使用遊戲服務所造成的一切損害。
d.裝置變更或重置造成的損害。
e.血盟解散造成的血盟倉庫道具消失。
f.於交易所登錄/販賣/購買物品時,未仔細確認物品名稱、價格、數量等交易資訊而造成的損害。
g.遊戲內詐欺等,無本遊戲管理者介入的情形下,因玩家之間的問題造成的損害。
h.因玩家疏於管理帳號而遭帳號盜用等損害。
(7)復原細則:依下列的復原細則,復原在遊戲進行中因玩家的過失或系統錯誤所造成的損失。針對細則中未標明的事項,依復原一般原則決定是否復原及復原範圍。

※ 因玩家故意造成的損失、違反系統設定或可能為遊戲內惡意使用所造成的項目,復原可能受限。
※ 各項目的復原,以儲存的數據資料為基準來處理,未有紀錄的損失不可復原。
※ 若損失發生日起超過3日將無法復原。

玩家違反『遊戲管理規章』帳號遭停權與定期刪除帳號規定:
本遊戲管理者有「制定、變更、刪除」遊戲管理規章的權限,遊戲規章的內容可能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會有所修正。若未有反對之表示或繼續使用服務者,視為已接受變更後之內容,故敬請遵守遊戲懲處規定。玩家請遵守『遊戲管理規章』,若違反以上所列,本遊戲管理者得依所示之方式進行處理。凡暫時停權者,停權開始日起七日內,玩家若有異議需主動聯繫官方客服,經官方客服查明違反遊戲規章屬實或七日內未與官方客服聯繫,得逕行認定玩家違反規章屬實,本遊戲管理者將以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依相關規定處理,玩家不得異議,經依懲處規定處理所生之效果,一切帳號/角色/道具/遊戲幣/點數使用時限等損失,本遊戲管理者將不負任何賠償及退還相關費用或法律責任,由玩家自行負擔。